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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函「赴國外接受原住民國際事務培訓」報名表暨簡章,限 具原住民身份者申請,有興趣之教職員生,請下載附件或上網至http://www.apc.gov.tw瀏覽,請 查照。
說明:
此致
國文系胡瀚平老師、特教系簡素娥小姐、原住民文化薪傳社李偉詮同學
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 敬啟
擔任「98年培育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計畫」的審查委員
三、獎勵項目及內容:
(一)深造教育
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者,
分別給予獎勵金,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國外留學或相關單位補助者除外)
(二)著作發明
最近二年內於政治社會、教育文化、醫療保健、生活改善、土地利用、農
林漁牧發展、工商業發展、觀光遊憩、經濟管理、創業生產等經公開發表
並出版之著作或取得發明專利權者予以獎勵,每項以一次為限。
(三)專題研究
最近二年內對於從事原住民族專題研究者,經公開發表並經審查評定具有
價值者予以獎勵(委辦研究案、學位論文及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提出
申請)。
(四)專業考試
參加考試院相當於高考之各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者予以獎勵
(不含檢覈考試)。
(五)基層體育傑出人才
原住民選手於最近二年內參加全國性運動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總會)
主辦之單項錦標賽,擇一最優成績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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