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散文比較研究書目(博客來書店有contents) 1.《蒙田散文集》. 《Montaigne Essaies》 法micheal de Montaigne,1533-1592 《懺悔錄》.《Les Confessions》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 盧梭 《巴黎的愛鬱》(散文詩第一、二部以及小散文詩三部共成一集,對法人的愚蠢和機詐,發洩著一腔無邊的憤怒)Charles Baudelaire,1821-1867 波特萊爾另有象徵主義詩集《惡之華》(Les Fleurs de Mal) 《磨坊文扎》(Lettres de Mon Moulin) 都德(Alphonse Daudet ,1840-1897) ※法國印象文義作品,全書24篇,篇篇可以視為典型的Lettre Belle(美文)。 2.《培根論文集》(Essays)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 英國散文作家之始祖,文藝復興時代末期的作品,此開創正規式之散文 與蒙田影響而發展的絮語式散文有別 《伊利亞隨筆》(ELIA. Essays) ※ 英國隨筆的代表性作家,寫個人情趣,取日常生活為材,文風親切幽默,閒適從容形成獨特鮮活的風格,可以說是西方代表性的散文體裁。 3.《哈爾次山遊記》 《從慕尼黑到熱亞那旅行記》 海涅(Heine Heinrich 1797-1856)德第一位散文亦為名詩人 ,1819-1923在柏恩、椰林大學雙修法律與哲學,他聽了浪漫文義作家與古斯特威廉和唯心派哲人黑格爾的課,20歲開始其創作生涯。早期詩作《青春的苦惱》、《抒情插曲》、《北海集》等詩集,多著重於愛情的和個人的苦惱。畢業後其遊歷各地,到過英國、義大利,遊覽並累積經歷的期間,寫下四本札記。對平民和勞工表達深厚的同情與支持,批判貴族與封建制度的陳腐。晚年思想偏向共產主義。 4.《Poems in prose》散文詩集 屠格涅夫(Ivans.Turgener 1818-1883) 俄國散文家以對自然風景的詩意描繪而著稱,同時有普里什齊名。 5.《見聞錄》(Sketch Book)-美國浪漫主義作品1820年 歐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 美國第一部世界聞名的純文藝作品,全書34篇,包括 在英美漫遊所寫的隨筆、短篇小說及散文。特色為感性的、主觀的、想像的浪漫主義氣氛,內容則充滿了民間傳說,神秘、悲哀及異國情調,創造了一種獨特的優美動人的情調,成了短篇小說所不可或缺的元素。其中<李伯大夢>(Rip Van Winkle)(張愛玲、方馨合譯,今日出版社)及<睡谷野史>(The Legend of Sleepy Hollow)傳誦為最廣。 6.《愛默生散文集》(Essays)美國現代作品 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30-1882) 研讀柏拉圖、普羅費乃斯(Plotinus)、莎士比亞、蒙田及東方經典,散文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兩大貢獻:1.他們的自然哲學給美國人新的靈感2.他的「智」的獨立原理開創美國創造的精神。 《湖濱散記》(Walden)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 1845Thoreau在康考特的華爾登(Walden)湖濱度了兩年的出世生活,完成美國文學史上最有名的著作。作品多半是自傳的,作風是曲折的、幽默的,詞句豔麗,組織周密。 H.S.Canby 肯貝亨利將宅列為美國立國1世紀中的六大作品 7.《英雄傳》(Parallel Lives of 46 Greeks and Romans) 布魯達奇(Plutarch,50?-139)的傳記,希臘古代作品 《富蘭克林自傳》(Autobiography) 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的自傳,美國古典文藝作品,自然平易、坦白而有幽默感,由殖民地位跨進獨立戰爭階段中的重要人物,由學徒而擠身開國元勳,自傳即其人品及那個時代的忠實寫照,亦可作為美國開國史讀。影響其作品者1.《天路歷程》-班揚,2.《英雄傳》-布魯道奇。 美國文學精華 浪漫主義與理智判斷 Romanticism and Reason 第八章 愛默生(1803-1882)在十九世紀中期成為首屈一指的作家,身為「先驗思想」運動的領導者,他領導了一群具有革命精神的浪漫主義者,即使成員人數不多,卻都是相當重要的人物,其中包含了愛默生親密的朋友、亨利梭羅(Henry Thoreau),也有些說法質疑梭羅的一些想法其實都來自於愛默生的幫助;愛默生受到華特惠持曼(Walt Whitman)很大的影響與鼓勵。 愛默生出生於波士頓,父親是一位論派的牧師,事實上愛默生前六個世代的人都同樣擔任神職工作;當他在哈佛大學唸書時,開始留存日誌 - 記錄自己的想法 – 終其一生他都一直保持這個習慣。他後來的許多日誌內容,都成為文章與詩作的題材。畢業之後,有一陣子他擔任一間女子學校的管理工作,但後來他又為了牧師的工作、回到哈佛唸書,在取得第二個學位之後,他擔任了幾年牧師的工作,但後來因為對於教堂宣揚的信仰有所質疑,而離開牧師的工作。 在1832年愛默生到歐洲旅行,遇見了英國重要的詩人華滋華斯(Wordsworth)、卡萊爾(Carlyle)以及柯立芝(Coleridge),與這些人結識之後,他開始深入瞭解德國的理想主義與先驗論(Transcendentalism),回到波士頓之後,他將多數的時間都花在教學上,他於1838年在哈佛大學神學院的演講中,對拘泥於形式的宗教大加撻伐,為直覺的精神體驗辯護,而這一番演說引起了反彈聲浪,使得他後來三十年都未曾再度受邀至該校演講。 愛默生與多次改革運動有關,包含廢止黑奴的運動在內;在1840年他加入了先驗論者的行列,企圖透過一本名為《日規》(The Dial )的小型雜誌,傳遞這種思想。 就他的工作來說,愛默生的想法看來激進又危險,美國的前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形容愛默生的想法為 「古怪又不切實際的幻想」,看來相當怪異;不過,對該世代的人們以及年輕一代的人來說,他算是一個解放古老傳統的推動者,也是實驗法與自我中心等思想的領導者。愛默生反對在歐洲與美國十分流行的唯物主義與道德相對論,這些說法認為世界就像是手錶中的機械裝置一樣,由上帝設定運作的方法,愛默生覺得該宗教或學說是無情又毫無情感的,他的信仰基礎在於透過直覺信念達到最終的和諧,他稱之為「超靈魂」(Over-Soul),因為他相信這種最終和諧的存在,所以愛默生視世界為和諧的、表面看來不平等、長久之後就能達到平衡;愛默生視宗教為個人靈魂與超靈魂在情感的溝通管道,他認為直覺要比理由更能幫助人們瞭解事物,人的心靈能透過直覺感受到超靈魂的存在、以及事物的絕對性,有了這些確定的知識,一個人就能相信自己、依據自己的判斷決定事物的對錯並行動。 年紀漸長、個人的想法也受到更多人認同之後,愛默生成為美國哲學與作家界的領袖,但他的頭號粉絲,卻是受到他的演說所吸引;刊載期刊文章與演說,是對他來說最自然的溝通方式,他的文章內容通常就是他之前做過的演說內容,後來連他的文字作品也多以非正式的方式書寫。 愛默生對美國文學的影響,來自於本身寫作的部分其實並不多,而在於他為其他作家營造出來的知識風氣和指導,受其影響的作家包括梭羅、惠特曼、愛密麗迪克生等人。在「美國學者」(American Scholar)這篇撰寫於1837的文章中,他鼓吹一種特殊的美國人風格,用以創造美國人的意識主體。愛默生希望美國人民相信自己、將駕馭權教給自然,這也就是他相信最好的方式;他希望大家在個人與國家兩種層面、都能做到獨立自主,最知名的說法就是「自立更生」(Self-Reliance);他在這篇文章中以盤旋的、而非直線的方向進行演繹,也不脫離先驗的方式。他運用相當多的對照案例,特別是象徵、隱喻的方式來進行陳述,雖然他的作品有些細節很難懂,但是大的想法卻已經相當地清楚。另外,他也專注於西歐的文學,從希臘羅馬時代、到十九世紀中葉的文學都包含在內。不過,他的論述與演說中並沒有運用這些資源的影響力,而是用了一些暗示的方式、讓論述更為豐富。 梭羅(Thoreau,1817-1862) 生於靠近波士頓的村莊康考德,這也是十九世紀許多文學名家、包含愛默生的居住地;在哈佛大學畢業後,當過短時間的教師,然後到愛默生家繼續學習、成為門徒;之後他旅行了一陣子,但多數時間他都待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相當重視家庭,寧願透過書籍遊覽世界;他常常去露營,享受戶外生活,他也是個技術優異的樵夫。 梭羅的先驗哲學與科學知識,對其喜好自然的個性有所幫助,《在梅裏馬克河上的一周》(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書中,寫的是關於他和弟弟一趟玩獨木舟的旅程,後來他在華爾騰湖濱搭了一間小屋,獨自住在那裏兩年、完成依據個人經歷寫成的書《華爾騰》(Walden, 1854);他喜歡獨自居住、自己充實精神糧食,自己種植想吃的東西、錢花得很少,多數的時間都花在學習和反省上。 梭羅的寫作風格多為談話式的語調,和愛默生的期刊著作很像,所以在著作的封面多半看似不經意地放些關於他旅行的內容;但在實際上,這是經過謹慎安排的,用意在傳達梭羅的內含深意,《在梅裏馬克河上的一周》為例,將很長一段時間的經歷濃縮在七天的故事裡,每天都針對不同的主題討論,而這些每天不同主題的發展、以及每天太陽起落的循環,都是這本書精巧的架構,這本書花了梭羅十年的時間、才用他自己的錢出版。 《華爾騰》呈現的也是假性的隨意安排,梭羅將自己居住於小木屋中兩年半的經歷、濃縮在一年的故事裡,想要強調的統一主題,透過季節變化以及農作物從夏天成長到死亡、再於春天重新播種的循環,傳遞給讀者。 梭羅用華爾騰湖週遭的小小世界,作為演繹個人哲學思想與對生活觀察的工具。 在1847年梭羅因為認為政府參戰是一種不公平的行為,拒付稅款而短暫被關進康考德監牢,他拒絕賦稅的行為與個人信念一致,要用公民不服從的手段來抵制政府的行為,對此他也在《論公民的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一文中有所論述;他也對奴役制度相當不滿,是個十足的個人主義者,不相信團體行動,寧願依賴個人力量來進行社會的改善。 梅維爾(Melville,1819-1891) 生於紐約,父親經營進口生意,起初業務興隆,後來生意失敗而破產,很快地父親過世,讓梅維爾在15歲就必須離開學校,在上船擔任侍者之前,他曾在銀行工作,也當作農夫、教過書。 他在船上的經歷成為後來半自傳小說《雷得本》(Redburn, 1849)的基礎,描述一名斯文年輕人與船員共處的痛苦;該本描述一名年輕人必須面對現實、在沒有準備的狀況下與惡劣環境對抗的作品,是梅維爾極為突出的作品,雖然是以他個人的經歷為基礎,但小說中的主角是個比梅維爾自己還不經世事、更不快樂的年輕人,而那一段航海經驗也讓他愛上大海、激起他對冒險的興趣。 在1841年梅維爾搭捕鯨船阿庫什尼特號去南太平洋,也在此行中獲得後來撰寫《白鯨》(Moby Dick, 1851)的體驗;後來他在馬克薩斯島棄船潛逃,和朋友在島上碰到吃人的野人,被當地人抓起來,後來搭澳洲捕鯨船離開群島,又到了大溪地做過一陣子牧場工人,最後在一艘美國船上擔任船員回到美國。他的航海經驗被拿來作為第一本、最受歡迎的小說題材,主要已冒險故事為主。 在1850年梅維爾移居麻塞諸塞州的農場,也成為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鄰居,很快地兩人就成為相互討論作品的朋友,在他從撰寫冒險故事轉換到以哲學和象徵作品之後,受歡迎的程度卻大幅降低。從幾部複雜的小說如《白鯨》(Moby Dick, 1851),《皮埃爾》(Pierre, 1852)、《騙子的化裝表演》(The Confidence-Man, 1857)之後,他轉而寫詩,,但因為寫作收入無法應付支出,他開始於紐約擔任海關檢查原的工作;在那兒工作了二十年退休之後,他撰寫了《畢利‧伯德》(Billy Budd)這本書,一直到過世前才完成這本書,到了1920年才因為重獲文學學者注意而出版公諸於世;現在他所擁有的聲譽,不僅僅來自於他豐富的詩歌型態散文,也來自於他的哲學思想、和在象徵符號上的有效運用。 梅維爾創作出美國第一部散文體敘事詩,《白鯨》(Moby Dick, 1851),雖然該作品是以小說形式出版,但部分內容又看似散文體的詩句,不易閱讀的原因有二:多數內容的對話是水手們常用的語言,多數的用法都是舊式的說法,該寫作技巧則是受到英國伊莉莎白女王一世時代的偉大作家所影響。 《白鯨》的情節描述善與惡之間無止盡的衝突,以及人類對於自然的漠不關心,其手法「巧妙地賦予事物人性化的性格」,梅維爾不僅運用簡單的陳述傳達出衝突的情境,也運用符號傳神地描述 – 以某個東西或某個人代表其他的人事物,名為Moby-Dick的白鯨,對梅維爾來說象徵的是大自然,因為牠和大自然一般複雜、未知又危險;但對主角阿哈伯來說,白鯨代表的就是魔鬼;其中唯一象徵善的、是在名為Pequod船上遇到的夥伴Starbuck,但他卻被魔鬼所摧毀 – 而在此書中是被追求根除惡勢力的象徵被摧毀 – 亦即Pequod船長Ahab;這個角色因為過於追求殺掉白鯨、讓自己成為殘廢,他也是梅維爾創作出最棒的角色,是一個亟欲摧毀魔鬼、最後自己也成為魔鬼的角色。 美國詩人,生於緬因州。一八三六年開始在哈佛大學講授現代語言與文學。一八三九年出版第一部詩集《夜之吟》(Voices of the Night),之後陸續有詩集問世,一時風靡大西洋兩岸,成為首位蜚聲國外的美國詩人。一八五四年辭去教職,專事創作。一八六一年,夫人不幸燒傷致死,他悲痛之餘無心創作,轉而投身但丁《神曲》的翻譯。晚年獲牛津和劍橋大學榮譽博士學位。 郎費羅(1807-1882) ,生於緬因州,但成年之後多數時間生活在劍橋、位於波士頓外一個聚集許多作家的村莊;郎費羅的祖父與外祖父之中、一位是參議員,另一位則曾在美國獨立戰爭中擔任將軍、後來成為美國國會議員,因此郎費羅的家人也期許他會選擇擔任公職、也希望他接受相關的專業訓練;在他於1826年畢業於保都因大學後(納撒尼爾霍桑還是他的大學同學),郎費羅到歐洲繼續接受教育,三年後回到美國,開始教授歐洲語言,分別在保都因大學與哈佛大學任教,但他於哈佛任教18年後,因為對自己的寫作產生影響、而辭去該教職。 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中,郎費羅獲得許多榮耀,包含劍橋與牛津大學的榮譽學位,去世之後,在西敏寺修道院(Westminister Abbey)放置了郎費羅的半身像,這是第一位美國人受此殊榮。 惠特曼 (1819-1892)是美國文學的一位偉大創新者,其詩集《草葉集》(Leaves of Grass)是美國首次出現的、真正的敘事詩作品;其風格現在被稱為「自由詩」 - 也就是沒有固定韻腳等格式規定的寫作方式,惠特曼認為民主的聲音、不應該被傳統的詩作格式綁住,他對其他作家寫詩技巧的影響力在他撰寫《草葉集》時還看不太出來,但是他的風格元素已經成為許多詩作不可或缺的一環;在二十世紀,詩人已經不如卡爾山伯格(Carl Sandburg)以及講究詩韻的艾倫吉斯伯(Allen Ginsberg)那樣拘泥於規則,也都承襲了一部份惠特曼的風格。 惠特曼成長於紐約的布魯克林鎮,在當地擔任學校老師,作印刷學徒、也擔任多加不同報紙的編輯;他上學的時間不長,但自己讀了很多書,特別喜歡莎士比亞與米爾頓的作品;很奇怪的是、他與東方宗教或德國先驗論的唯一接觸,都來自於閱讀愛默生的作品,但在惠特曼的詩作中,卻頻繁地出現這些概念。 在1840年惠特曼支持傑克森的民主黨,同時在報紙專論中也支持去除奴役的論點,也因此在1848年被解職,然後他便偶爾作些木作零工以及一些奇怪的工作,也完成了一些作品 – 但都是那種常見的、不特別的作品 – 刊登於報紙上。 1848年他到達芝加哥的紐奧良以及西部偏遠地區,西部的狀況讓他印象最身,在這趟旅程中的經歷、在他的工作上帶來轉捩點,也可以說他從此開始逐漸成為一個藝術家;無論如何,不久之後他開始以全新的風格進行寫作 – 也就是讓他成名的「自由詩」風格,他在1855年出版了詩集《草葉集》,自己設定了書的型態、並以匿名方式撰寫喜愛作品評論刊登於報紙上;他也持續在選輯中增加新的詩作,重新安排、修改,直到1892年過世為止,一般認為他最棒的作品是那些在1871年之前完成的作品。 在詩集《草葉集》中多數的詩作談的都是人與大自然,不過其中也有少數談的是紐約,惠特曼對這個城市相當著迷,在內戰期間並擔任志願醫院看護,照顧傷兵。在他的詩作中,包含了理想中的一般大眾與不同的個人,他將詩人想像為英雄、救世主與先知,能夠透過傳遞真相、帶領群眾。 愛蜜麗迪克生(1830-1886)對於個人古怪、激進的作品,是否受到大眾青睞,完全不以為意,她的作品與其他作家、包含惠特曼或朗費羅在內,有很大的差異性,這說明了一個人即使單獨居住、了無新意的生活,也能創作出使人著迷的詩作。 迪克生生於麻塞諸塞州的愛摩斯特市,她的父親是一位知名律師與政治家,祖父則是一所大學的創立者;迪克生的家人情感深厚,她與姊姊都沒有結婚留在家裡,迪克生很少離開居住的愛摩斯特市,在附近的大學唸過一年書,之後最遠曾到過華盛頓旅行,也到過波士頓兩、三次,在1862年之後,她成為真正的隱居者,不離開家裡、也不見親近的朋友;她早期的信件與對年輕時候的自我敘述,呈現出她自小就是個活潑又充滿精力的女孩。她的隱居雖說可能和一段不愉快的戀情有關,但主要還是因為她的個性,希望自己能與整個世界隔離。從其作品的廣度來看,不限於她有限個人經驗的延伸,許多內容是來自於她的創造力與想像力。 在她開始寫詩時,迪克生所受的正式教育並不多,他知道莎士比亞與古典神話,對女性作家如伊莉莎白白朗寧與布朗提姊妹特別感興趣,對於愛默生、梭羅和霍森的作品也相當熟悉。雖然她不信仰家人所信守的傳統宗教,但曾經研讀過聖經,也讓她的許多詩作、在形式上十分類似聖歌。 在她生命的不同時期,迪克生有幾位老師、和指導人,第一位就是班傑明紐頓(Benjamin Newton),他是一名年輕律師,在迪克生父親的法律事務所工作,對其文學與文化品味的提昇、以及對宗教的看法,都有很大的影響;他認為紐頓是她「一位告訴她不朽為何物的朋友」。 迪克生的下一位老師查理斯衛茲伍,是一名已婚的終年神職人員,幫助迪克生累積更多智慧、並與外面的世界有所接觸;她似乎對衛茲伍有些許愛意,在衛茲伍於1862年移居舊金山時, 她便選擇與社會再度隔絕,衛茲伍可能就是她在詩作中表達愛戀的對象,當然也很可能這個對象只是文學作品中完全想像出來的角色。 迪克生在詩作上最偉大的作品出現在1860年代早期,因為她過著相當與世隔絕的生活,內戰事件對她的影響很小,在那段時間裡她將一些作品送給湯瑪斯辛吉森(Thomas Higginson)看,湯瑪斯是一位重要的評論家與作者,他對迪克生的作品印象深刻,但建議她改用傳統文法的規則來創作;但迪克生拒絕以他人的標準來修正自己的詩作,也對出版成書沒有興趣,事實上她一生中只有七篇詩作曾被印刷出版;不過,與辛吉森的接觸,仍然讓迪克生獲得與有智慧、產生共鳴的評論家接觸的機會,得以共同討論她的作品。 在迪克生晚年很少接見訪客,但會透過信件、短詩與小禮物與朋友聯繫,在她於1886年過世之後,她的家人發現超過1800篇詩作,其中許多作品終於在1890年得以出版,而愛蜜麗迪克生也因而得以和梅維爾一樣、在1920年代成為文學世界中的名人。 愛蜜麗迪克生的詩作在一夕之間成名,她的詩作都很短,其中許多作品是針對單一畫面或符號所創作的作品;但是在她的短篇抒情作品中,迪克生小姐針對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些事作了論述,談論愛與愛人,是她未曾尋獲或是已經放棄的對象;她也以自然作為撰寫的主題。 她以死亡與不朽作為創作主題,她談論成功這個她自認自己無法達到的境界,也談論失敗、認為這是長年陪伴自己的經驗;這些突出的作品,讓她名列今日美國最偉大詩人之一。 她的詩作如今在全球傳佈,但其作品的措辭、結構、斷句,一直沒有完全確定,因為迪克生從未準備將詩作出版,因此誰應該幫她出版這些作品,也成為美國文學歷史上的一場角力戰;不過,在這些細節上的衝突之外,毫無疑問的是、來自麻塞諸塞州愛摩斯特市、與世隔絕的迪克生小姐,是一位充滿力量與與美麗的作家。 馬克吐溫(1835-1910) 是作家薩繆爾克萊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的筆名,被稱為「美國文學之父」,這個頭銜也許有待商榷,但吐溫將美國通俗幽默與嚴肅文學進一步整合的努力,的確要比過去任何作家都更有貢獻。 克萊門斯出生於密蘇里州的邊遠地區,四歲時全家從佛羅里達遷居密西西比河畔的漢尼伯,他在那兒建立起對河川的熱情、渴望成為一個船長,這是所有成長於河畔地區男孩的夢想,而吐溫在真正如願成為船長之後,也感到相當驕傲。 克萊門斯父親的志向是成為一名律師,也的確在治安審判工作上擔任法官的角色,但為了生活還是必須從農場和倉庫管理的工作上賺錢;他是漢尼伯一個知名人士,但仍然相當貧窮,在他去世時薩繆爾正在印刷廠作學徒;雖然在11歲薩繆爾就被迫終止學校的正式教育,但他仍然繼續閱讀相當多書籍,就如許多十九世紀的作家一樣,印刷工作與新聞工作成為薩繆爾在文學世界中的準備階段。 克萊門斯起先於內華達州的一家報社工作,然後又移居舊金山,在這段期間內他的作品以幽默小品為主,最著名的就是《卡拉維拉郡著名的跳蛙》(The Celebrated Jumping Frog of Calaveras County);在1865~1870年間,克萊門斯到夏威夷、歐洲與中東擔任特派員,之後的冒險旅程也成為幾本書籍創作的題材;他的報紙因為旅遊歷程的內容廣泛傳佈,在他回國後也成為成功的幽默演說家。 在1870年,克萊門斯與一位富有、略顯貴氣的女孩結婚,並於東部定居,先是在水牛城、之後又定居於康乃迪克州的哈特福特市,在他移居哈特福特市時,克萊門斯放棄了新聞工作,開始小說創作的生涯,他的作品都相當受到歡迎,銷售成績也很好,但有時他還是需要進行演講行程,才能賺取足夠收入。 在哈特福特時,克萊門斯四周都是富有、上流社會的人,也包含幾位當時知名的作家,而這樣的環境對他這個過去幽默機智的作家,似乎也產生了一些影響,限制了他的風趣風格與社會批評。 當然這樣的假設並不完全正確,在那些以自傳體呈現、出現在西部故事中的馬克,吐溫以及在哈特福特生活中的克萊門斯,某種程度來說都是刻意擺出的社會姿態,克萊門斯的作品並未受到過度附庸風雅的影響,也持續以筆觸尖銳的諷刺性文章攻擊社會現象;在他晚年期間,克萊門斯變得更為不快樂,部分作品中的悲觀內容讓他自己都拒絕讓這些作品公開出版。 克萊門斯作品的中心思想,是藉由年輕或天真角色的故事,或是以一個來自美國東部、不瞭解邊境生活型態的人為故事主角,來進行內容的鋪陳;在克萊門斯的故事中,那些來自東部、過度社會化的人,通常會被西部人以機智取勝,他以年輕人觀點來寫這些故事時,那些作為主角的年輕人,都擁有超過實際年齡的智慧、懷有理想主義,克萊門斯藉由這種方式、與成人世界偽善、殘酷的現實作對比。 曾有一位男人如此說過。 克萊恩(Crane)(1871-1900)認為人生不但辛苦艱難,且或許殘酷無情。在他短暫人生中發表關於貧困者及墮落者的著作都顯得淒涼現實。他的風格被稱為現實主義、自然主義及印象主義派。就像是印象主義畫家一般,他試圖以精確渲染的場景作為一個整體,而非專注在細節上。他的風格也是以利用生動活潑的色彩及形象而聞名。 各方面來看,克萊恩(Crane)的人生就如同他的冒險故事般精彩,雖然他的童年其實非常普通平凡。他生於1871年的紐澤西;當他還是幼兒時,他健康欠佳的身體是他家人移居至紐約上城的部分原因。他的父親是一位衛理公會牧師,且他擁有一個和樂融融的大家庭。當他父親去世後,他母親替宗教報紙撰寫文章賺錢養家。 然而當史蒂芬(Stephen)長大時,他發現他父母的宗教信仰與他看到的艱困人生毫無關係,於是他放縱自己做一些教會禁止做的事。教會禁止的其中一種娛樂即為棒球,也是克萊恩(Crane)最擅長的一項運動。他也許有機會可以成為專業球員,但是他哥哥卻鼓勵他努力唸書上大學。他在拉法葉學院(Lafayette College)及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各讀了一年書,然而他花費在棒球及社交活動上的時間遠多於學習研讀。 克萊恩(Crane)在1891年畢業,且他表示他寧願選擇研讀人文學科,畢業後他在他哥哥工作的報社擔任記者。然而,當他以悲天憫人的口吻報導有關工人罷工事件時,他與他哥哥同時被解雇。 隔年,克萊恩(Crane)移居至紐約的包裡,且他住在他喜歡撰寫有關貧困者的貧民區。在這段期間,他遇到其他兩位幫助他寫作的現實主義作家哈姆林‧加蘭(Hamlin Garland)與威廉‧迪安‧豪威爾斯(William Dean Howells)。同時他也遇到一些影響他作品甚深的印象主義畫家,且在這些潛移默化下他寫了一本名為《街頭女孩梅姬》(Maggie: A Girl of the Streets)的小說。沒有人願意出版這種冷酷現實的書,即使當克萊恩(Crane)自掏腰包印刷,也沒有書商願意協助處理,甚至完全沒有銷路可言。 克萊恩(Crane)的下一篇報導是1897年關於希臘-土耳其戰爭(Greco-Turkish War)的報導;這也是兩年前撰寫《紅色英勇勳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的克萊恩(Crane)之首次戰爭經驗。克萊恩(Crane)利用他想像中的戰爭感受,及他在踢足球時觀察到的情感寫下這本書。克萊恩(Crane)在希臘經歷過戰爭後,他對戰爭更有感覺以致於他能精準地寫下這本書:《紅色英勇勳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絕對是經典歷作。儘管他的《紅色英勇勳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大受歡迎,他還是覺得他的書及功成名就都只是美妙的人生插曲;他偏好作詩,藉由作詩他可以更完整地描述他個人的哲學觀。 在戰爭過後,克萊恩(Crane)便於英國安頓下來,並與英國航海作家康拉德(Joseph Conrad)及著名小說家詹姆斯(Henry James)結為朋友。在1898年的美西戰爭之初,克萊恩(Crane)希望能加入美國海軍,然而他因為結核病而被拒絕。儘管如此,他還是以戰地記者的身份前往古巴。 克萊恩(Crane)在古巴的努力工作卻加劇傷害他的健康。於是他返回英國並再前往德國希望獲得醫療協助改善健康。在他於1900年6月抵達德國不久後便去世了。 亨利詹姆斯(1843-1916)以巧妙的方式帶領我們走過十九世紀、邁入二十世紀,就如他帶領我們從美國走入歐洲一樣;他的主要興趣、尤其是在幾本暢銷小說中所呈現的、是美國與歐洲文化的比較,同時他也專注於新與舊、逝去年代與即將來臨新世代之間的關連性。 詹姆斯出生於紐約市,是富有、帶有貴族氣息家庭的子女,父親是神學家兼哲學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Sr.),他的父親對多數學校沒有信心,所以安排他在美國與歐洲接受家庭教師及私立學校的教育,因此這些孩子多數的知識在家中習得,與父親和其他學童的對話中進行學習;詹姆斯家族於歐洲地區的遊歷,是亨利另一個教育的來源。 成長於紐約,培養起亨利相當獨立的個性,獨立到讓他覺得與其他人有距離的地步;有著知名的兄弟和堂兄弟,亨利在多數的活動中都扮演一個觀察者、而非參與者的角色。他年輕時因為背傷無法參與內戰,讓他更覺得與社會事物隔絕,在他成年之後,建立起許多親密的朋友關係,他仍然習慣扮演觀察者的角色,也將生命中多數的時間投注在單獨的寫作工作之中。 亨利一家人有段時間住在波士頓,在那兒亨利與一些新英格蘭作者以及他父親的朋友認識,開始了他與威廉迪安豪威爾士(William Dean Howells)的友情發展,也進入哈佛法學院就讀;1866年之後,詹姆斯多數的時間住在歐洲、在1875年決定定居,在巴黎住了一年,結識了Turgenev, Flaubert, 與 Zola,隔年便於倫敦安置、並於當地的英國鄉間度過餘生;在1915年,他去世的前一年,為了表示自己對英格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支持,他遷入成為英國公民。 亨利詹姆斯首度獲得認同,是透過一本「國際性小說」的問世 – 這是一個關於不同國籍的人、展現出各國不同人民特質的故事,在詹姆斯的小說中,歐洲人是較有文化的、重視藝術,比美國人對社會環境的微妙更有敏銳的觀察力;而美國人則擁有歐洲人所缺乏的道德與純真個性;詹姆斯對於歐洲的世故、以及美國的理想主義,似乎都給予極高評價。 身為對美國文學有重大影響的新英格蘭作家,詹姆斯喜愛的作家是霍桑,透過他對世界上邪惡力量的認知,對先驗論者來說,其樂觀態度看來相當不切實際;詹姆斯後來的著作漸漸減少對國際性主題的論述,而著重於書中主角心理層面的闡述;他最成熟、也可能是他最棒的作品,可能就是這三不作品:《金碗》(The Golden Bowl,)、《大使》(The Ambassador)、《白鴿之翼》(The Wings of the Dove),而詹姆斯本人則認為《大使》是自己的最佳著作。 《白鯨記》-梅爾維爾(Hermdn Melvill,1813~1891)
《愛倫坡的詩集》
《草葉集》-惠特惠
《紅字》-霍桑
《愛默生散文集》
《湖濱散記》.梭羅
Highlights of American Literature
拉爾夫沃多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第九章
亨利大衛梭羅 (Henry David Thoreau)
梭羅透過寫作,想要闡述的是:對於物質的追求是毫無意義的事;他渴望冥想的生活,與大自然和諧並存,並依據個人的原則做事;他對西方宗教的研究,影響他崇尚簡單生活的想法,他反對如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認同洋基人實用主義的想法,雖然他們兩人都推崇節約與努力工作,但富蘭克林勵行節約為的是累積財富,而梭羅則是崇尚勞動、並將物質享受降到最低,認為這樣才能讓人更敏銳、與自然更接近。
第十章
赫曼梅維爾 (Herman Melville)
第十一章
亨利衛茲伍郎費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亨利衛茲伍郎費羅引起美國民眾對歐洲文化的注意,另一方面也在個人受到歡迎的歐洲、傳佈美國民俗文化,美國讀者喜歡郎費羅抒情的風格,這種風格也同樣影響了德國浪漫主義詩人的作品,他們也因為郎費羅的強調、而對家庭、家人、自然與宗教主題的創作益加重視。他的風格與創作主題是傳統的、特別是拿來跟惠特曼比或更多現在作家比較的話,而多年之後郎費羅美國重要詩人的地位逐漸下滑,然而在十九世紀後期,郎費羅毫無疑問是最受歡迎的美國詩人。
第十二章
華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在詩集《草葉集》出版後,惠特曼受到拉爾夫沃多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與幾位學者的賞識,但卻也因為背離傳統的風格受到多數人的批評,他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讓大眾接受,但很諷刺的、他的作品其實是被一般人所忽略的。
第十三章
愛蜜麗迪克生(Emily Dickson)
第十四章
馬克吐溫(Mark Twain)
在哥哥的報社工作一段時間之後,薩繆爾於1854年創立了自己的事業,在美國東部與中西部各個城鎮工作,在1856年他完成了童年的夢想、成為一個船長,當船隻因為內戰停止營運時,克萊門斯擔任了一段時間的志願軍人、到了1862年又前往西部。
第十五章
史蒂芬‧克萊恩(Stephen Crane)
「range me all me of the world in rows」
話一出口即刻在人們之間引起爭端
因為反對being ranged in rows而爭吵
於是全世界開始為了這個議題不斷爭論
且這樣的爭端持續了很長的時間
也因為這個議題造成反對與贊成being ranged in rows者之間的血流成河
最後當這個男人瀕臨死亡哭泣之時
那些殺個你死我活的死對頭
便知道其中並不單純
不久之後,克萊恩(Crane)在1895年出版了《紅色英勇勳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這本書不但在報紙上連載且一舉成功。接著越來越多人開始閱讀克萊恩(Crane)的《街頭女孩梅姬》(Maggie: A Girl of the Streets)及報紙上刊載的故事小說,克萊恩(Crane)儼然成為全國聞名的人,且報社也送他到西部及墨西哥蒐集小說題材。他也於1895年發表詩集《黑騎士》(The Black Riders)。
隔年克萊恩(Crane)因為義勇軍支援古巴革命而發生船難,並在海上的小船上與其他三個人渡過27個小時。他的報紙報導及他之後的短篇小說《海上扁舟》(The Open Boat)即根據他沈船經驗,戲劇性地描述當時漂流在海洋上的恐懼、勇氣及苦難過程。
第十六章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 Dec 16 Wed 2009 15:38
中西散文比較研究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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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姆(Charles Lamb,1775-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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