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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分析陸德明《經典釋文》的異文,亦即分析古經注的別字(見陳志韋及林燾所著《經典釋文異文之分析》:「然則異文者,大率古人所書別字。......古者除原始象形字外,字無本義。古人之假借即今人之別字。」)得到《經典釋文》分為七大類;
一、正文與異文得聲聲首相同者;
二、正文與異文在古音屬於同一韻部者:三、正文與異文音似,然於音韻沿革上明知其為後起者;
四、正文與異文同字而其一為變體者;五、正文與異文偶然形誤者;
六、正文與異文意義相關因而涉誤者;七、正文與異文之關係無從解釋者。
以上七類除變體字及無從解釋者,餘皆為別字。蓋字形改變類,皆有意爲之,明知本字與別字實爲一字也。
廣義之異文,超出字的層面,把句子方面的差異也包括在內。凡同一書之不同版本,或不同的書記載同一事物,字句互異,包括通假字和異體字,都叫異文。
古書異文之表現形式有三:
一、句意同,句式不同。
二、句意句式同,遣詞用字不同。
三、句意不同。
如果從字詞的角度也有三類:
一、字詞有無之不同。
二、字詞順序之不同。
三、字詞使用之不同。
如蒙卦勿用取女,帛《易》「取」是古字,《集解》用今字「娶」。時代不同之版本,用字往往有差異;「不有躬」帛《易》、阜《易》均作「 躳﹝身宮﹞ 」,
楚簡六三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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